82歲張姓老翁日前停放在新北市永和區民生路段上的機車遭到警方拖走,直到日前他收到環保局通知的取車單,跑到民生路附近巷弄,正巧發現一輛型號、外觀皆相同的機車便騎走。
回到家後張翁發現車牌有誤,向附近永和警分局秀朗派出所求助後,員警請他先將車輛牽回家後警方以車牌聯繫車主未果,2天後中和警分局秀山派出所員警卻因接獲車主報案,循線追查到張翁並通知帶回派出所,警訊後依竊盜罪嫌將張翁函送,讓張翁大喊冤枉。
據了解,張翁供稱,他當時將機車停放在民生路段後便忘記車子停哪,也沒有去尋找與報警,直至近日永和警方查報占用道路廢棄車輛時將張翁機車拖走,環保局發通知書給張翁後,他以為車輛還在通知單上的地址,上月30日與友人前去取車,卻在附近發現一輛型號、顏色、外觀都一樣的機車,以為是他的車輛並騎走。
張翁返家後,對比行照才發現車牌數字相同但英文字母不同,他擔心牽錯車,前往秀朗派出所求救,員警聯繫車主不上,便請張翁先將機車牽回。兩天後,員警發現機車被列為失竊車輛,致電給張翁要求他拆掉車牌帶到派出所。
張翁在拆車牌時,秀山派出所員警正巧循線追查而來,當場將張翁與其友人、張翁兒子等現場3人帶回,訊後將張翁兒子列為關係人,張翁與其友人依竊盜罪函送。
永和警方表示,由於派出所同仁處理程序有疏失,已依相關規定進行調查,將對失職警員做出處分;中和警方則指出,因警方接獲竊案報案,一切依正常程序處理,同仁並無疏失。
資料來源引用: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2524/414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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